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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精彩活下去 于 2009/11/11 12:09:00 发表 原帖由 wy1978 于 2009/11/9 12:00:00 发表我将穷毕生追求享受?别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至少应该是这样的生活:先到夜总会鬼混二个小时,再读三个小时道德经 有你的!注定孤独的意......
原帖由 wy1978 于 2009/11/9 12:00:00 发表我将穷毕生追求享受?别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至少应该是这样的生活:先到夜总会鬼混二个小时,再读三个小时道德经
原帖由 天使的泪 于 2009/11/15 0:36:00 发表曾不顾一切的追求过的,后来变的一文不值得。父母曾百般阻挠的事,直到自己受伤,才明白,父母原来是对的。 珍爱自己,珍爱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