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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恢复未经论证有意识危害此论坛安全,发展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帖子及ID!
原帖由 生命遇到病毒 于 2012/2/7 18:22:00 发表哈哈,我就知道管理员会这么说,那您的意思是,即使你的行为不合法,也坚持做这个错误的决定么
原帖由 生命遇到病毒 于 2012/2/7 18:28:00 发表是啊,哪个网站不审的,那些网站都不允许留联系方式么?你又依据什么来下这个结论?
原帖由 难受谁知道 于 2012/2/7 18:58:00 发表令我们PP战友值得尊敬的管理员: 你好 !!! 对于你建论坛的初衷还有后续一直为论坛默默的付出,我相信作为战友,我们都很尊敬你,同时也为你这种精神所折服,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