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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苟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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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苟同, 因噎废食!

据讲欧美法系和中国大陆法系的最大区别, 通俗点说就是, 欧美法系是先假设嫌疑人是无罪的, 再搜集证据证明你有罪, 如果没有证据, 那就是无罪。 大陆则是先假定你是有罪的, 再看是否找得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 要是找不到, 哈,你就认了吧! (宁可错杀三千, 不可放过一个?)



所以我们要全把他们防成卖假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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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不敢苟同

抱歉, 上文是回复“请注意:本论坛禁止发布qq群和qq号” 这个帖子的。 误按了“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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