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对疱疹的恐惧、对因疱疹传染而作的自我责备等行为,表现出极端的自相矛盾,真是无法理解。
目前,包括我在内的广大大众不重视防治疱疹,是有原因的。
首先是法律法规没有给予疱疹防治太多的重视。在我们中国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很权威的了。因为这部法律的起草必定经过了当代中国最权威最顶尖的传染病防治专家之手。这些最权威最顶尖的专家对于中国现在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轻重缓急了如指掌,知道那些传染病是中国当前最需要最紧迫的防治对象。这部法律起草过程中,还征求了全国各省市最主要医院和防疫中心专家们的意见,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在传染病防治方面最大多数大医院、大防疫中心专家们的智慧。这可以从网上查到的各地医院和防疫中心关于对这部法律的修改意见的不少报告作证。这部法律起草时,必定也参考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类似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参考了世界最权威最顶尖专家的意见。这部法律的最近一次修订是2004年8月,是完全能反映当前传染病防治现实需要的。可以这么说,这部法律体现了当代全人类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最高智慧。这部法律中,规定要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的“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共37种,这也够多了吧,连“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等都有了,属于“丙级”,同是性病的淋病、梅毒等都被列入了,属于“乙级”,艾滋病更不用说了,但 “疱疹”连“丙级”都算不上。
其次是中央政府在确定我们国家需要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中没有疱疹。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初,根据国务院的安排,艾滋病、结核病、乙肝、血吸虫病是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控制的四种疾病,十五期间重点控制的疾病则是三种: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中央政府都不重视,平民百姓当然也不会在意。
三是面向大众而不是仅仅对着少数人的主流媒体,没有关于疱疹防治的宣传报道。严重危害大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主流媒体必定不会不报道。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国传染病发生的情况,提高自我预防传染病的意识,从2004年起,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由卫生部将其中的27种传染病疫情信息每月向社会公布,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卫生部网站等主流媒体的显要位置、黄金时间登载、播出。这27种传染病中,也没有疱疹。非典发生时,全世界全年非典感染者仅有七千多例,其中中国五千多例,但那时候已经犹如发生了世界大战一般实行全民总动员了。面向大众的主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天天都有关于非典的报道。这两年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被感染的人数更少得可怜,2005年全国累计报告病例不过就是7例,但是,其宣传报道的力度和采取的措施都是非常大的,电视里轰炸式的报道仍然历历在目,人们普遍的恐慌也是有目共睹的。对艾滋病的宣传报道也是够多的,以至于现在几乎到了人人谈艾色变的地步。再如,在狂犬病稍有抬头时,在流感可能和已经暴发时,宣传也是轰轰烈烈的。对预防疱疹的宣传,则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主流媒体从全国性的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到地方性的各省市电视台和《广西日报》、《柳州日报》、《法制快报》,乃至《南国今报》《南国早报》等报纸在黄金时间或显要位置,我们何曾见过听过关于疱疹的报道?既然权威的传染病防治专家和主流媒体都没有公开宣传疱疹的严重危害,广大大众对疱疹不重视就可以理解了。
四是世界卫生组织不太关注疱疹。世卫驻中国代表处的网站上,没有任何地方提到关于疱疹的防治问题。在该网站上我甚至没有找到“疱疹”这个词,也许有,但那肯定是在非常偏僻之处,以至我无法找到它。我用谷歌、百度、雅虎三大搜索引擎搜索,也没有世卫总部指导世界各国开展疱疹防治的相关信息。世界卫生组织不会对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的。
据报道,大约每六个到五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可能感染上了疱疹病毒。美国人生活是富足的,也是贪生怕死的。“911”事件,不就死了2973人吗,对于美国人已经是奇耻大辱了,是美国有史以来对国家安全威胁最严重的事件之一了。以美国科学的发达,不会不了解疱疹对人的严重危害吧。但我们并没有看到美国人给予疱疹很多的关注,也没有什么恐惧的表现(美国人对艾滋病,对由于亚洲移民增多出现的乙肝病例增多现象,可是很恐惧的)。至少,我们没有能够从喜欢引用美国媒体报道的中国媒体中,找到关于美国人对疱疹恐惧的报道。
我在网上查阅了一些资料,感觉疱疹是这样的:
一是人类身上出现疱疹已经有几千年了。据有文字可查,在欧洲,早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希腊就有了关于“疱疹”的文字记录。其后中世纪时的法国宫廷中一值流行着,都有文字记录。在中国,据说疱疹属于中医所称热疮、阴疮、疳疮的范畴。热疮之名,最早记载于距今1500多年前的南北朝《刘涓子鬼遗方》。南朝·宋《至济总录·热疮》指出:“热疮本于热盛,风气因而秉之,故特谓之热名。”隋·巢元方《诸病源侯范》称:“热病热疮候,人脏腑虚实不调,则生于客热,表有风湿,与热气相搏,则身体生疮,痒痛而浓汁出,甚者一痤一剧,此风热所为也。清朝《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阴人阴疮为总名,各有形证各属经,阴部忽然肿而作痒者,名为阴肿……阴肿劳伤血分成。阴挺由脾经虚弱或产后遇怒受风所致……痛而多痒、溃而不深,行为剥皮烂杏者,名瘙疳……以龙胆泻肝汤为主之。”在没有文字记录以前,疱疹肯定也是已经存在了的,总不能说当有人要对它进行文字记录的时候它就突然出现,而人类在没有意识到用文字记录或还没有文字可以对它进行记录的时候,它就不存在吧?也就是说,疱疹肯定不止有两千五百年的历史了。二是疱疹不会直接造成人的死亡。据从网上了解,2003年中国人群主要死因第一位是心脑血管疾病(占34.38%),第二位是恶性肿瘤(占25.47%),第三位是糖尿病(占3.66%,此前占第三位的是慢性阻塞性肺病),第五位是自杀,第九位是传染性疾病。世界卫生组织也认为,现在中国人群主要死因依次为: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道疾病、伤害(包括自杀、交通事故、溺死及其他灾害)和暴力。另据中国新闻网2003年报道,中国每年约有二十八点七万人自杀死亡、两百万人自杀未遂。自杀死亡是第五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估计2001年中国的抑郁症患者占人口的8~10%,其中重性抑郁症患者占到7%即672万人(12亿×8%×7%=0.0672亿)。据中国抑郁症自杀问题调查显示,抑郁症导致自杀已超过15%即100万(672万×15%=100.8万)。中国是世界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世界卫生组织还认为,到2020年,抑郁症将成为仅次于癌症的人类第二杀手,成为仅次于心脑血管疾病的人类第二大疾患。据公安部发布的信息,2001年以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年均10万人以上(依据警方在交通事故现场收集的数据)。世界卫生组织驻中国代表处依据源自中国卫生部(根据各医院的统计)的数据则认为,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约有25万多人死亡,350万住院。另外,中国有多达17%的死亡都与一种或多种环境危险因素有关,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2005年全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428500,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型肝炎、痢疾、淋病、梅毒,占发病总数的85.6%。共死亡13263人(这只是医院报告的数字,实际当然要比这多)。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狂犬病、爱滋病、乙型肝炎、新生儿破伤风,占死亡总数的89.4%。我查不到疱疹致人死亡的报道,相反却查到了很多比疱疹危险的疾病和事故,令人胆寒。三是疱疹并非特别容易传染。据中国性病控制中心2006年10月19日透露,从1986年到2005年的20年间,全国报告性病病例数年均增长30%,7种性病(不包括艾滋病)中病例最多的为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其次为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生殖器疱疹等。2005年全国累计报告7种性病70.3万例。性病已成为中国五大传染病之一。据抽样统计,将近90%的性病患者没有到正规医院就诊,则2005年全国7种性病总人数是70万乘上10,共约700万人。我个人认为,就算在700万基础上翻番,最多也不会超过1400万,比起目前中国乙肝病毒感染者1.2亿、患者2千万,高血压患者1.6亿人,糖尿病患者2000万,也是少得可怜。又据1997和1998年统计,疱疹感染者只占7种性病(不包括艾滋病)总数的2.5%。2005和2006年疱疹感染者在性病患者中的比例,广东分别为5.8%、6.07%,山西分别为3.03%、2.09%,比97年、98年有所提高,但仍然远未达到2位数水平。二十多年来,疱疹的传播速度是加快了,其原因是原来感染者的绝对人数少和人们对它不重视。如果考虑到它无药可治愈,无疫苗免疫,那么它传播的厉害程度是很有限的。四是疱疹的危害有限。以产妇感染疱疹病毒后对婴幼儿的影响而言,在这十多年疱疹等性病传染在迅速扩张的背景下,世界卫生组织称,中国的婴幼儿死亡率从1990年的50.2/1000活产儿下降到2004年的21.5/1000活产儿。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窒息、肺炎、早产和体重过轻。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991年的61/1000下降到2004年的25/1000。孕产妇死亡率从1990年的94.7个孕产妇死亡/10万活产儿下降到2004年的48.3个孕产妇死亡/10万活产儿。大出血、高血压、栓塞和脓血症等疾病所造成的死亡占77%。所发生的婴幼儿死亡,世界卫生组织并不说与疱疹相关,而认为与住院分娩有关。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疱疹危害的局限性。五是权威的医学专家很少特别关注生殖器疱疹。2006年6月第十四届亚太地区性传播感染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都是注意艾滋病而根本没有专门提过疱疹问题,同年10月28日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成立20周年庆典大会在南京召开,中国300多专家学者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等3个国际卫生组织1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与会者关注的首先是艾滋病,其次是梅毒,对疱疹只是在统计性病的发生情况时才提到。据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后,传染病在居民死因构成中的位次已从解放初期的第1位退至现在的第9位,对人的生命有严重危害的传染病的传播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危害人类的传染病,病源是病菌和类似于病菌的,由于青霉素等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已经得到有效治疗,传播速度得到有效控制;病源是寄生虫的,寄生虫的中间宿主被消灭或栖息地得到治理,传播范围减小了;病源是病毒或类似于病毒而用抗生素治疗效果不好的,已经有了疫苗,传播速度因而降低。就是发现不久的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其有效药物正在不断被发现、发明和制造,其疫苗也正在加紧研制之中,据说有的疫苗已经接近研制成功。而疱疹,人们不愿意投巨资寻找更有效的药物和培育疫苗,在我们中国至今尚未有疫苗的生产,国外有的国家据说已经研制出疫苗,但也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当然,我对网上查阅到的资料的理解,可能有所偏差甚至可能是极为错误的。但是,既然权威的专家和主流媒体都没有公开宣传疱疹的严重危害,像我们这样不懂医学的人,也只能这样理解了。
从你的描述里我了解到:疱疹是不可治愈的,使患者增加了罹患癌症、艾滋病的危险,给人极大的痛苦;因为疱疹的传播,导致婴幼儿死亡,人类的繁衍将终止,发达国家现在已经发生的人口缓慢增长甚至负增长就是明证;王家人目前正在一个个感染上疱疹病毒,正面临着灭顶之灾;王家人面临的危险,你应该负完全责任,罪不可赎。
如果是你发现了疱疹危害的严重性,那你应该拿出有力证据来,据理力争,即使家人都蠢笨如牛,冥顽不化,你可以去说服其他人,说服大众,说服顶尖权威的传染病防治专家们,说服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让他们赶快修改法律法规,修订中国的十一五规划,下令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力度,使全中国的人和全世界的人都得救(当然王家人也就得救了)。那就不是什么罪不可赎的问题,相反你应该是全人类的救世主,是耶稣基督再世、如来佛祖现身了。毕竟,对于人类存亡接续的大事,谁也不敢等闲视之的。如果你选择沉默和逃避,那你是见死不救还是幸灾乐祸?你宁愿舍弃你自己去“赎罪”,但你不管不顾别人感受,以我为中心,执意与家人隔离,实行所谓的“赎罪”,客观表现是极端自私的,不知道你是想“赎罪”还是要家人不痛苦就不善罢甘休?因为你作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家人肯定为你的离去和痛苦而痛苦!
如果疱疹确实只是一种普通的不会有太大危害的疾病,比“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的危害都小,给予疱疹过多的关注乃至恐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是否本末倒置了,是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处理问题的方法? 为什么我们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呼吸道疾病、以抑郁症为代表的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自杀、交通事故、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环境污染、食物安全、《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举的37种传染病等等严重危害人(当然包括王家人)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不能给予以更多的关注?你把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疱疹上却使他们忽略了真正的危险,你是想让家人更安全更幸福还是想让他们都离开阳光大道一起走往危途?你是医生,对健康问题的考虑和行为对家人影响极大,但是,你与其他医生和专家学者们的差别太大了,叫他们何去何从?
也许你有你的道理,也许你是正确的。但是,我不是学医的,居于以上理由,对你的行为理解不了。相信世界大多数的人也都不是医学专家吧?再说,如果只有王家人重视疱疹,广大大众不重视,全世界的人都灭绝了,王家人能成为诺亚方舟的生灵而传世吗?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