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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正确地积极地接受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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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
   正确地积极地接受官方公布为准的相关科普知识。】

【加强维护“ 网络环境的安全信息传播 ”之相关事宜人人有责🙏
   本论坛欢迎你的加入,

   但不接受一切消极情绪,

   请尊重并保护论坛里所有人的隐私,
   请遵守论坛规则,

   请积极学习论坛置顶的生殖器疱疹病毒的相关知识。

   关于你传播的信息中,
   特别是与“生殖器疱疹病毒”无关的任何子虚乌有的信息的关联,
   如果你散播的信息与当今相关“ 权威的医学科学知识 ” 信息相违背,
   本论坛将依法申请公安机关的帮助,
   以加强维护“ 网络环境的安全信息传播 ”之相关事宜,
   还望广大战友以及关心支持本论坛的爱心人士,
   请你收敛,
   请你高台贵手,

   请你酌情发布。】


【关切,我们能为你提供目前唯一的正确指引是:
   “ 为了你的切身利益请找你的正规医院的医生,
   并且远离网络(网络里有一部分我们无法判断和辨认的营销策略)。”】


【友情提示:


          为了你的利益,你该找到你事件的 “ 法律责任 ” 相关当事人,不要责难于别人。        
           为了你的权益,你该寻求“法律援助”,国家有出台相关法律。
           为了你的健康,请找你的医生,特别是一定要找那种“轻描淡写”的医生。
           为了更好的心态,你该努力学习论坛的置顶知识。
           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性,不要多管闲事,你不是 “ 法律责任 ” 相关当事人。          
           我们更不是你事件中的 “ 法律责任 ” 相关当事人。】


近年来,
网络谣言严重侵犯公民权益,
损害公共利益,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
抵制网络谣言刻不容缓,
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做合格网民,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不制作、不传播虚假、负面的信息

微博微信朋友圈,
无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
它的浏览对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
具有相当的公开性。
所以,
要坚定zheng*治立场,
提高zheng*治鉴别力,
不传谣、不信谣,
带头学习网络、善于运用网络,
增强甄别谣言、自觉抵制谣言。

二、积极批驳虚假、负面信息

作为公民,
带头发出正义声音,
勇于揭露虚假信息,
努力建设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
同时,
还要积极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正确对待虚假、负面信息,
不传、不转、不信,
主动发声批驳。

三、传播虚假、负面信息将严肃责任追究

国家相关部门,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传播谣言者,
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相应的处罚,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
做合格好公民!

坚守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
严格遵守国家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
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
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行为。

二、坚持文明上网。
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发言的网络新秩序;
信息不明时多方核实辨真伪,
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条。

三、抵制网络低俗。
不刊发、转载格调低下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信息,

不登载低俗虚假广告,
不进行人肉搜索,
不集纳负面信息,
不进行网络欺凌,
不传播网络谣言。

四、坚持“七条底线”。
守住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
信息真实性底线。

五、增强自觉抵制意识。
强化自身辨别谣言能力,
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

最后,
温馨提示,
如果你的利益需要法律援助,
还请寻求相关法律援助,
切记不要自行私了,
因为私了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谓的牺牲和无法保证你的利益的可能性。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26 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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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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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正确地积极地接受官方公布为准的相关科普知识。】

【加强维护“ 网络环境的安全信息传播 ”之相关事宜人人有责🙏
   本论坛欢迎你的加入,
   但不接受一切消极情绪,
   请尊重并保护论坛里所有人的隐私,
   请遵守论坛规则,
   请积极学习论坛置顶的生殖器疱疹病毒的相关知识。


   我们能为你提供目前唯一的正确指引是:
   “ 为了你的切身利益请找你的正规医院的医生,
   并且远离网络(网络里有一部分我们无法判断和辨认的营销策略)。”

   论坛不是医院,
   这里没有医生,
   医院里的医生目前尚且无法根治的疾病,
   请你别为难我们,
   我们和你一样是普通人。

   我为你高度负责的告知你论坛无法给你任何的保证。

   只要是个人,
   一生中都会“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更何况论坛里的战友们各自都承受着各自的 “ 内心煎熬和焦虑 ” ,
   所以才来借助平台进行着各自的“忏悔和思过”,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谁在现实生活中谁不是一路跌跌撞撞才成长起来的,
   你们彼此间应该鼓励他人积极配合治疗和乐观向上的去生活和工作。

   “理解他人”才是人性中最高贵的善良,
   请你做个善良的人,
   如果这些战友内心中没有“善念”的话,
   他们绝对不会来此写下“忏悔和经历”,
   更不会写下“心路历程”。

   我只能告诫你: “请你做个善良的人。”
   至少这个“善良”可以温暖你的未来!

   因为大家同为人,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请务必尊重和给予保护。
   进入论坛里的每个人都是心存善念才会来此忏悔和倾诉的。
   善良是种无形的福报,
   受益者一定是给予他人理解和善意的人们。】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26 09:48:22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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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需要做个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

【  注重隐私方面给予尊重和保护的同时,
     从此你已具备高度文明了,
     这完全区别了你与动物之间的差别。
     因为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
     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
     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
     如身体的隐蔽部位;
     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
     给予尊重和保护时你已具备高度文明了,
     这完全区别了你与动物之间的差别。 】

【 为此你需要做个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
    今天发布以下相关隐私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的常识,
    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和社会上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行为道德,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请你一定记得请求法律援助,
    然而无论任何的隐私请不要通过本平台来进行发布,
    你该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即使就是各大媒体(已授权)公布的刑事案件那也是他人的隐私,
    请大家酌情处理。】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相关民事责任如下: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

1、一个是停止侵害。
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
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2、第二个是赔礼道歉。
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
向受害人进行道歉,
取得谅解。

第三就是赔偿损失。
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我国成文法律中,
没有一部法律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内容,
仅仅在司法实践中,
遇到隐私权问题时,
司法解释予以规定,
以名誉权的名义来保护隐私权。
具体侵害行为有:

(1)侵入侵扰。
私自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2)监听监视。
私自对他人的行踪及住宅、居所等进行监听、监视,
安装窃听装置或者摄像设备等行为。

(3)窥视。
故意窥视他人居住,
利用望远镜或者其他设备偷看他人私生活的行为。

(4)刺探。
调查刺探他人的通信或者其他私人文件的内容,
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性生活,
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财产状况等隐私资料的行为。

(5)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财物的行为。

(6)披露、公开或宣扬。
非法披露、公开或宣扬他人的隐私资料,
如他人的个人数据、婚恋史、受害记录、疾病史、财产状况等,
都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因此,偷窥已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相关知识:隐私

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
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
隐私感是自然人进入人类社会后的第一个表现,
它应当产生于人类劳动之前,
即在原始人能够进行抽象思维之前,
就已产生了类似的意识和感觉。
其中,
羞耻感及其派生的隐私感是最先表征出来的本能。

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
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
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
如身体的隐蔽部位,
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

如汇款希望工程、婚外性关系,
均是仅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即可作为,
无须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少数人的协助或配合。

因此,
隐私的存在,
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
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
隐私的自然性告诉我们,
只要主体愿意隐瞒,
隐私客体即可成为隐私事实,
即使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隐私照样可以产生并继续存在。

而且,是否公开、何时公开隐私内容,
也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隐私是客观事实。
无论隐私内容如何,
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
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
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
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

隐私的客观性告诉我们,
隐私是客观真实的社会存在。
社会舆论、国家法律或其他规则可以对特定隐私作否定性的评价,
但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综上所述,
偷窥和散播别人隐私是犯法的。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偷窥和散播行为,
不要害怕,
不要怕事退缩,
主动报*jing寻求*jing方帮助。】



【深刻思考:

   当每个人真正具备高度文明时,
   整个国家才算真正具备高度文明,
   整个民族亦然,
   只有这样才真正意义上完全区别了你与动物之间的差别。

   所以务必请你做个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
   如果你的利益受损请你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别忘了咋们中国已经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了。 】


【  补充个知识点
     (这个是全球公认的整体国民素质在高度文明自律后带给整个国民的福利) ,
     值得学习和借鉴,
     因为每个人在不同的属于各自的时期都会拥有有各自的孩子,
     那么如果从每个人做起的高度文明自律所产生的社会福利中,
     你的孩子才是最大的受益人,
     反之亦然 :

     “ 某岛国 ”的犯罪率 相对来说实属全球最低,
    源自于该岛国国民整体素质的高度文明自律性,
    很多不同国家的人们也包括我们中国人在内去旅游、工作或者求学时,
    共同发出的公开感叹:
    “ 即使手机忘记收起,
      你再回去找手机时,
      手机原封不动的还在那里,
      也不会有人去动它。 ”

     手机是每个现代文明社会中最大的个人隐私了。
     望社会上不乏人士深刻思考。】



【  人类在对他人实施犯罪时,
     你的孩子已习得,
     看似被害人失去了尊严或者生命,
     但其本质是人类的孩子才是最大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人,
     因为人类自己已将此犯罪行为教授于人类自己的孩子而习得。

                                                 —— 某著名国际犯罪心理学家】



加油!💪💪💪💪💪🙏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26 0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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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隐私”相关法律常识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除案件侦查及正常查询服务需要以外,
不得调取公民个人信息,
更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如果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的,
可以想当地公安局纪委提请追究行*zheng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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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对抗新冠肺炎”的一线医护人员,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加油!💪🙏

💪湖北·武汉,加油!

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
消除恐慌的唯一途径是: 了解知识。
就像你了解了某种病毒比如你了解了艾滋病,
你就不会去恐慌他,
只要保护措施到位,
艾滋病不会那么容易传染。
可,对艾滋病不了解、且不愿接受科普的人,
连握个手都不敢的人,
到底谁在给自己制造恐慌的呢?
其实是你自己给自己制造恐慌。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
严谨地科普官方公布的科学医学相关知识。
💪💪💪💪🙏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26 0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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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传播正能量,
   严谨地正确地积极地接受官方公布为准的相关科普知识。】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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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善意,
我们看得到,
但请遵守论坛规则,
不要为难。

自1983年 Zovirax 问世以来,
已过去将近40年,
目前为止生殖器疱疹病毒(单纯性疱疹病毒)还没有确切可治愈的消息。
此类病毒命名为单纯性,
指的是它的单一性,
没有后遗症和并发症,
它很单纯,
此病毒也是人类疾病史中的常见疾病,
虽不能根治,但不会危及生命和结婚生孩子,
更不会影响人类进程。

后期研究出来的喷昔洛韦、更昔洛韦、泛昔洛韦、伐昔洛韦,
都是Zovirax的加强和升级的同类药物。

如果发布广告类或者某医院的内容很容易被利用,
甚至危及到论坛,
还请见谅我们予以封号。

论坛置顶的相关知识多学习,
不要上网,
多和你的医生接触,
一来可以熟悉医生,
二来医生在你的心态上会有所帮助。

论坛里都是虚拟网络代号,
不可信任何,
这里没有医生和保护你权威的东西。
为了你的利益请联系你的医生。


科普相关法律常识:
【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侵犯他人的疾病隐私权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无论有没有证据,
    只要实施侵犯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即使你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是否公开隐私内容,
    也是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而且是依法处置,
    因为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

〖 建议,提前告知及科普你“个人的亲密关系”中的另一半并取得对方的意愿。】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30 04:12:14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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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相关法律常识:
【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侵犯他人的疾病隐私权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无论有没有证据,
    只要实施侵犯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即使你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是否公开隐私内容,
    也是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而且是依法处置,
    因为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

〖 建议,提前告知及科普你“个人的亲密关系”中的另一半并取得对方的意愿。】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20-01-29 23:04:46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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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
    在思考、编辑和发布这些语录的过程中,
    每一个字每一条,
    不仅仅是在对我们自己的鞭策、克制和修正,
    同时也是对他人的鞭策、克制、修正和敬告。

    我们没有恶意,
    我们的目的只是给“ 人非圣贤且善良的人们 ” 有一个可以忏悔的隐私空间。
    但凡进入论坛叙述生病过程中心路历程的人们都显示着人性中的善意,
    这个祈求宽恕和原谅的过程非常煎熬,
    同时还要面对疾病本身的考验,
    每个战友都心力交瘁。
    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要放弃和沮丧,
    有错改之无错则继续鞭策、克制和修正自己。】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 《左转 · 宣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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