疱疹战友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科普·学习“ 隐私 ”】: 相关“隐私”方面的法律常识,做... [复制链接]

1#
做个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

楔子:


【  人类在对他人实施犯罪时,
     你的孩子已习得,
     看似被害人失去了尊严或者生命,
     但其本质是人类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大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人,
     因为人类自己已将此犯罪行为教授于人类自己的孩子而习得。

                                                 —— 某著名国际犯罪心理学家】




〖 我们能为你提供目前唯一的正确指引是:
    “ 为了你的切身利益请找你的正规医院的医生,
    并且远离网络(网络里有一部分我们无法判断和辨认的营销策略)。” 〗



人类起源自从身体上有了遮住身体的树叶做的衣物,
人类就有了“隐私”。
网络虚拟平台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请你远离网络,
请你去寻求你的医生的帮助,
请你学习论坛里置顶的知识
……

有关于别人的疾病隐私我们要继续给予尊重、保护、理解和帮助。

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

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
其中还详细包括了隐私利用权、通讯秘密权、情报保密权以及个人生活自由权等权利。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侵犯隐私权的法律条款,

但是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有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zheng*治权利的规定。
也就是说,
如果对方拿着别人不足与外人道的私事或隐私公之与众,
给对方带来严重后果的则涉嫌触犯刑法,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并要求民事赔偿。
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公安机关除案件侦查及正常查询服务需要以外,

不得调取公民个人信息,

更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如果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的,

可以想当地公安局纪委提请追究行*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
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
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不构成刑事责任。
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
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
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
情节严重的,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邮zheng*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人格权就包括隐私权】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4、《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注:目前盛行的网络“人肉搜索”,也会造成侵权。
      法律中指出:“侵害民事权益,
      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人肉搜索”中,难免会涉及到当事人照片、阅历等内容,
      其间不乏个人隐私,
      网络公开之后又常为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第六十二条 【患者的隐私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6、《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应当保密;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

            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

            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

            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

            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
其中还详细包括了隐私利用权、通讯秘密权、情报保密权以及个人生活自由权等权利。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后记:


【  注重隐私方面给予尊重和保护的同时,
     从此你已具备高度文明了,
     这完全区别了你与动物之间的差别。
     因为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
     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
     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
     如身体的隐蔽部位;
     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
     给予尊重和保护时你已具备高度文明了,
     这完全区别了你与动物之间的差别。 】

【 为此你需要做个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
    今天发布以下相关隐私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的常识,
    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和社会上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行为道德,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请你一定记得请求法律援助,
    然而无论任何的隐私请不要通过本平台来进行发布,
    你该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即使就是各大媒体(已授权)公布的刑事案件那也是他人的隐私,
    请大家酌情处理。】


【  补充个知识点
     (这个是全球公认的整体国民素质在高度文明自律后带给整个国民的福利) ,
     值得学习和借鉴,
     因为每个人在不同的属于各自的时期都会拥有有各自的孩子,
     那么如果从每个人做起的高度文明自律所产生的社会福利中,
     你的孩子才是最大的受益人,
     反之亦然 :

     “ 某岛国 ”的犯罪率 相对来说实属全球最低,
    源自于该岛国国民整体素质的高度文明自律性,
    很多不同国家的人们也包括我们中国人在内去旅游、工作或者求学时,
    共同发出的公开感叹:
    “ 即使手机忘记收起,
      你再回去找手机时,
      手机原封不动的还在那里,
      也不会有人去动它。 ”

     手机是每个现代文明社会中最大的个人隐私了。
     望社会上不乏人士深刻思考。】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20 12:16:31
分享 转发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2#

善良的人才是最大的获益者

〖 请你做个善良的人,
    纵观历史,自古以来,善良的人才是最大的获益者。〗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0 16:22:10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3#

【  人类在对他人实施犯罪时,
     你的孩子已习得,
     看似被害人失去了尊严或者生命,
     但其本质是人类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大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人,
     因为人类自己已将此犯罪行为教授于人类自己的孩子而习得。

                                                 —— 某著名国际犯罪心理学家】

〖 侵犯他人的疾病隐私权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即使你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是否公开隐私内容,
    也是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而且是依法处置,
    因为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

〖 建议,提前告知及科普你“个人的亲密关系”中的另一半并取得对方的意愿。〗

〖本论坛明确告知并建议,
   在你“ 个人的亲密关系 ” 中提前告知对方你的“传染性疾病”,
   当然这个取决于你个人的选择是否告知,
   因为这是你个人的隐私。
   本论坛友情提示并告知,
   如果在你的“ 个人亲密关系 ” 中对你的另一半隐瞒你的相关“ 传染性疾病 ”,
   而直接导致对方成为被感染者,
   你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你必须要负起人伦道德的责任,
   同时你也要清楚的知道你将会负起相关的法律责任。〗

〖隐私的存在,
   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
   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
   隐私的自然性告诉我们,
   只要主体愿意隐瞒,
   隐私客体即可成为隐私事实,
   即使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隐私照样可以产生并继续存在。

   而且,是否公开、何时公开隐私内容,
   也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隐私是客观事实。
   无论隐私内容如何,
   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
   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
   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
   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

   隐私的客观性告诉我们,
   隐私是客观真实的社会存在。
   社会舆论、国家法律或其他规则可以对特定隐私作否定性的评价,
   但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综上所述,
   偷窥和散播别人隐私是犯法的。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偷窥和散播行为,
   不要害怕,
   不要怕事退缩,
   主动报*jing寻求*jing方帮助。】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1 14:51:30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4#

〖 本论坛明确告知并建议,
    在你“ 个人的亲密关系 ” 中提前告知对方你的“传染性疾病”,
    当然这个取决于你个人的选择是否告知,
    因为这是你个人的隐私。
    本论坛友情提示并告知,
    如果在你的“ 个人亲密关系 ” 中对你的另一半隐瞒你的相关“ 传染性疾病 ”,
    而直接导致对方成为被感染者,
    你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你必须要负起人伦道德的责任,
    同时你也要清楚的知道你将会负起相关的法律责任。〗


〖 建议,提前告知及科普你“个人的亲密关系”中的另一半并取得对方的意愿。〗


〖 我们能为你提供目前唯一的正确指引是:

    “ 为了你的切身利益请找你的正规医院的医生,
    并且远离网络(网络里有一部分我们无法判断和辨认的营销策略)。” 〗


疱疹病毒感染者可以正常谈恋爱结婚和生育健康宝宝,
这个结论全球公认的,
正规医院的医生护士都非常具有职业道德没人会拿这个来作妖。
日常生活、特殊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
详细而认真的坚持和自己的正规医院的主治医师沟通就好了。

目前社会上的一些个人或者医疗机构唯一可以拿来作妖的,
无非就是利用这病毒可以结婚生健康宝宝,
又是隐私部位比较敏感,
利用患者突发感染时混乱心态下的急病乱投医,
忽悠馋言你可以根治,
打着某某科研机构、世卫组织的某篇文章等等来作妖。

事实上,
目前这病毒没办法根治。
疱疹目前虽不能根治,
但经过长时间的接触和阿昔洛韦就能清楚的判断出到底是不是疱疹病毒。

是人都会生病,
常理去理解。
人吃五谷杂粮,
人做至情至性之事,
都乃人之常情,
生病和感染疾病的原因每个人各不相同,
但还请大家坚强乐观理性的去认识疱疹病毒,
而不是胡乱断章取义。

论坛的存在对我们的社会和每个人的婚姻家庭都非常至关重要,
论坛和谐平衡着健康良好的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好论坛的绿色健康。
创建这种绿色健康才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精神寄托,
否则真是地狱一般。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0 17:15:13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5#

相关“教唆”行为的法律常识以及相关的关键词

〖 人类起源自从身体上有了遮住身体的树叶做的衣物,
    人类就有了“隐私”。
    网络虚拟平台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请你远离网络,
    请你去寻求你的医生的帮助,
    请你学习论坛里置顶的知识
    ……

    有关于他人的 “ 疾病隐私 ” 我们要继续给予尊重、保护、理解和帮助。〗


【  人类在对他人实施犯罪时,
     你的孩子已习得,
     看似被害人失去了尊严或者生命,
     但其本质是人类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大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人,
     因为人类自己已将此犯罪行为教授于人类自己的孩子而习得。

                                                 —— 某著名国际犯罪心理学家】

〖 在实际生活当中一定要谨言慎行,

    同时也要 “ jing*惕和拒绝 ” 他人的言语,
    以免使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家人以及他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



〖 教唆罪,
    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
    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
    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
    即构成教唆犯罪。
    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
    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
    因此,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
    不构成共犯关系,
    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

〖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即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
    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
    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


一、什么是教唆,帮助侵权责任?

根据教唆对象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分为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
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及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原则上教唆人、帮助人承担单独责任,
但例外是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
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即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
教唆人、帮助人侵权责任的成立,
需特别满足教唆行为与加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帮助行为客观上使加害行为易于实施,
教唆和帮助均是出于故意,
故意并非是针对损害后果,
而是分别针对加害行为的发生和帮助行为。

因此,
受害人在举证上无需举证教唆行为、
帮助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需证明存在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即可。

至于第二种情形中,
监护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的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由受害人或者教唆人、
帮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
才可要求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教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的犯罪案件当中,
我们经常可能会听到一个词叫做教唆。
例如一个成年人教唆一个小孩子去做什么样的事情,
在教唆的整个过程当中,
教唆者叫做教唆犯,
如果教唆的情节非常严重,
并且被教唆的人实行了这个行为的话,
那么他有可能触犯与教唆相关的一些罪名。
那么具体来讲,
如果教唆他人去犯罪的话,
自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立案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请看下文了解。

第一,我们去要区分一下,
教唆他人犯罪和教唆罪。

1、在我国的刑法当中,
并没有教唆罪这一个罪名,
所以教唆罪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叫法而已,
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在法律上如果教唆他人犯罪的话,
是按照教唆他人所犯的罪来进行同样的定罪处罚的。

2、举一个例子,
如果一个人教唆另一个人去抢劫,
而另一个真的实施了抢劫的行为的话,
那么这个教唆者也要按照抢劫罪来定罪判刑,
他本身不会被判作教唆罪,
也不需要什么教唆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只需要和那个实施抢劫的人一样,
判抢劫罪就可以了。

第二,对于教唆犯的立案标准。

1、首先,对于教唆犯来讲,
如果教唆他人犯罪,
并且自己参与犯罪的话,
应当按照共犯来处理,
如果自己没有参与犯罪,
仅仅停留在教唆阶段的话,
那需要来看一下它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2、如果他人并没有犯罪的故意,
而自己通过教唆使他人有了犯罪的故意,
并且亲自谋划了整个行动的话,
那他起的就是主犯的作用,
反之,
他的教唆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的话,
那他就是从犯。

3、其次,对于教唆犯来讲,
他的叫做对象非常重要,
如果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的话,
就按照上面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
不过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比较不成熟,
此时非常容易听信教唆,
教唆犯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的话,
就相当于利用了未成年人的弱点来进行犯罪行为,
这个时候需要从重处罚。

4、最后,如果自己实施了教唆他人的行为,
但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话,
那么这个时候教唆犯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比如说甲教唆乙去杀人,
而乙在思量过后之后没有选择杀人,
那么这个时候他的教唆就是不成功的,
所以这个时候相当于犯罪未遂,
对于教唆犯来讲,
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但还需要注意的是规定的是可以,
而不是应该。

5、在实际的生活当中,
我们对于教唆犯,
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包括他会触犯的罪名是什么样子的,
包括教唆这个行为的不同结果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上文当中所提到的这些内容,
就是在我国如果教唆他人犯罪的话,
具体的应该判什么样的罪名,
以及在什么情况之下会从重处罚,
什么情况下会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所以在实际生活当中一定要谨言慎行,
以免使他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  同为人类,    

     有的人类活着的意义是去救苦难的人,
     有的人类活着的意义是制造伤害同时也害己,
     有的人类选择原谅他人同时也原谅了自己,
     有的人类选择善良的活着
     ……
     区别在于你如何选择罢了。
     纵观历史,善良的人才是最终获益者。】

〖 我们能为你提供目前唯一的正确指引是:
    “ 为了你的切身利益请找你的正规医院的医生,
      并且远离网络(网络里有一部分我们无法判断和辨认的营销策略)。” 〗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1 16:35:20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6#

【  人类在对他人实施犯罪时,
     你的孩子已习得,
     看似被害人失去了尊严或者生命,
     但其本质是人类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大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人,
     因为人类自己已将此犯罪行为教授于人类自己的孩子而习得。

                                                 —— 某著名国际犯罪心理学家】




〖 人类起源自从身体上有了遮住身体的树叶做的衣物,
    人类就有了“隐私”。
    网络虚拟平台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请你远离网络,
    请你去寻求你的医生的帮助,
    请你学习论坛里置顶的知识
    ……

    有关于他人的 “ 疾病隐私 ” 我们要继续给予尊重、保护、理解和帮助。〗

〖 在实际生活当中一定要谨言慎行,
    同时也要jing*惕和拒绝他人的言语,
    以免使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家人以及他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

〖 教唆罪,
    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
    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
    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
    即构成教唆犯罪。
    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
    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
    因此,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
    不构成共犯关系,
    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

〖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即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
    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
    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1 14:14:43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7#

〖 学习法律最大的意义无非就是,
    国,更强大而自由;
    人,更自由而强大。
    所以,如果每个人想要获得更为幸福而自由的生活,
    就必须依法尊法守法。


                                        ––– 麦子 〗

〖 立国于大地,
    不可无法也。
    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
    尤不可以无法,
    所以障人权,
    亦所以过邪僻,
    法治国之善者,
    可以绝寇贼、息讼争。

             —— 孙中山 〗

〖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 斯宾诺莎 〗

〖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 西塞罗 〗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1 14:36:54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8#

〖 本论坛里的所有人和你一样都是“ 虚拟代号 ”,
     彼此间并不相识 。
     你想结识大明星或者大人物,
     对不起,请你移步他处,并祝你好运。

     论坛里都是普通患者,
     论坛管理员,
     以及以往和现在的版主都是很普通的一般人,
     请勿叨扰。
     其实,大明星和大人物们比我们普通人付出代价更大,
     比一般人承受更痛苦,还请理解和尊重。
     但本论坛并不是社交网络平台,
     我们所做只是公益性的关于“ 生殖器疱疹病毒 ” 相关平台。〗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9#

待自己宽容乐观一点,别考虑太多,你只是一个受害者

〖  有一句话特别重要:
  “ 你只是一个深受疾病干扰的受害者。
     试问谁不会生病,老天爷很公平从未饶过谁!

     你只是很幸运地遇上了『疱疹病毒』而不是更为糟糕的,
     事实上这个世界病毒那么多。” 〗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12 16:16:39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10#

科普“隐私”相关法律常识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除案件侦查及正常查询服务需要以外,

不得调取公民个人信息,
更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如果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的,

可以想当地公安局纪委提请追究行*zheng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的个人信息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向他人随便提供。

最后编辑麦子 最后编辑于 2019-12-20 12:13:20
受过伤的人都会有怜悯之心,因为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愿你的那份怜悯护佑着你,以获得一生幸福 ……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