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里很多帖子都是讨论我们到底该不该告诉配偶或未来的他(她),棉队这个问题我也很矛盾.我2002年得了疱疹,当时心灰意冷,漫漫的,我振作起来了.2005年我找了个女朋友,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她,过了一年,她还是受不了,离开了我,在这一年里,我们几乎没什么性生活,每次我都象讨饭样的要乞讨好久,才能有一次,这样的生活我过不了,但是我一如既往对她好,希望能够感化她.2007年10月,我们分手了,我好痛苦啊,每天酗酒,烟量大增,瘦了10多斤,我本来就很瘦,170CM高,没超过过110斤.经历这次失败,我真的对自己没有一点信心,不仅感情上受了伤害,心理和自尊上都受了伤害.但是不可能不结婚不生小孩,可是面对下一段感情,我该怎么做呢?告诉她,我怕再次被伤害,不告诉,自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我觉得我能有把握不让她传染上,如果要告诉,也等小孩生出来再说吧.大家提点建议.